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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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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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高清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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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石油二厂8000吨/年硫磺装置尾气达标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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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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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以下简称石油二厂)80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是处理酸性水装置和溶剂再生装置产生的酸性气的装置。石油二厂80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现处于50~60%的负荷生产,尾气SO2排放浓度无法满足新标准的要求,因此需要对80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进行尾气达标排放改造。本项目评价范围为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8000吨/年硫磺装置尾气达标治理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包括硫磺尾气回收配套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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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胡连花、刘倩 |
现场采样人 |
胡连花、谢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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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李雪薇、杜文乐、刘瑾、刘文龙 |
采样时间 |
2019年1月9-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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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各岗位接触毒物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规定的要求。 各岗位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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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内容的规定,用人单位建设项目属于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因此本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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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设单位在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方面进行改进,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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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9年1月23日, 3名专家张秋玲、夏军、刘杰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专家组建议: 1.完善项目组成内容; 2.完善泵房的通风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落实专家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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