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辽阳石化分公司芳烃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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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西环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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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会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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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辽阳石化分公司芳烃厂低压火炬气脱硫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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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R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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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次主要评价范围为辽阳石化分公司芳烃厂新建一套低压火炬气脱硫装置及芳烃厂现有压缩机房内新增两台螺杆压缩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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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刘倩、王博 |
现场采样人 |
刘倩、王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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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王晓颖、刘文龙 冷斌、赵常红 |
采样时间 |
2019年1月29~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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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噪声:2个检测点,符合要求; 液化石油气:检测点2个,符合要求; 硫化氢:检测点2个,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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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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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2应当健全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3外委人员检修时加强对检修人员的个体防护,谨防中毒事故发生。对密闭空间进行维修时,应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入前先对密闭空间进行通风,并配置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仪,作业人员应佩戴并正确使用好防毒面具,设有专人在外面监护。 4对生产设备的的密封性、各种防护设施、压缩机厂房的通风设施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5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压缩机厂房)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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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2019年4月4日,3名专家宁康、张秋玲、王国宏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 建设单位应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栏。 2. 《报告书》应完善压缩机厂房通风设施的相关内容及分析。 3. 《报告书》应完善对职业健康检测项目和警示标识设置的分析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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