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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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北路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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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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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工业机器人实时操作系统及软件包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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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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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包括控制器装配工序、测试验证及工艺应用工序、仓储和物料输送工序3个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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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杨陈、赵欢 |
现场采样人 |
张宁、刘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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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王晓颖、张长龙 |
采样时间 |
2019年4月2日~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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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毒物、物理因素,均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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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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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对设备自带的职业规范病防护设施如烟尘收集装置、隔离罩等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依据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调查情况,本次检测结果,建议公司组织本项目机器人焊接和打磨测试人员进行上岗前粉尘项目职业健康体检。 3、本项目运行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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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9年4月15日, 3名专家沈航、宁康、常春祥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将电焊弧光列为急性职业性损害因素。 2、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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