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吉林猛狮科技光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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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该公司位于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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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耿丽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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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吉林猛狮科技光电有限公司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15MW光(储)牧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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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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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项目由吉林猛狮科技光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洋,注册资本壹仟万元,经营范围为开展光伏牧业电站及储能电站建设及运营业务;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总承包、设计、采购、建造、运营;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总承包、设计、采购、建造、运营。本次的评价包括升压站和光伏场区2部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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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李景凯、刘虎 |
现场采样人 |
李景凯、刘虎 |
检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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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2019年9月23日 |
检测结果 |
噪声:4个检测点,均符合要求; 工频电场:检测点11个,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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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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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因本项目劳动者接触生产环境中高温,故建议该公司每年高温季节到来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补充“工频电场”等标识。 3、本项目尚处于运行初期,人员变动较大,用人单位应当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经培训合格和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在离岗时用人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其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离岗前90天内进行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作为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4、本项目所在地距最近的医疗机构双辽中心医院仍有50分钟车程,若发生事故,急救药箱内药品是最早起到救护作用的措施,建议建设单位丰富药品种类,并对药箱内药品定期检查、补充、更换。 5、建议单位为电缆沟作业人员配备便携式氧含量报警仪。 6、建设单位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7、建议该公司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职业卫生管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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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2019年10月14日,3名专家宁康、李刚、张秋玲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报告》完善平面布局图;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的调查与分析,完善蓄电池间通风设施的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