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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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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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闲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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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红透山铜锌矿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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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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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地处辽宁省抚顺市,原为国有抚顺红透山铜矿,于2006年12月由中国有色集团有限公司与抚顺市政府国资委正式组建,由中央企业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该矿正在作业的井下中段为(-47m中段、-587m中段、-647m中段、-707m中段、-767m中段、-827m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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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李景凯、刘虎、 赵欢、谢飞 |
现场采样人 |
李景凯、刘虎、赵欢、谢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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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刘瑾、刘文龙、 陈思、冷斌 |
采样时间 |
2019年12月13~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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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粉尘:13个检测点,9个符合要求; 毒物:16个检测点,16个符合要求; 噪声:21个检测点,17个符合要求; 手传振动:3个检测点,0个符合要求; 工频电场:1个检测点,1个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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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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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该矿应当在日常生产中加强对狭窄作业面的通风,进一步加强湿式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湿式凿岩,爆破前后冲洗巷壁、岩堆,装卸矿岩喷雾洒水等防尘措施;运输巷道要定点设水幕;回风巷道要定期清洗。 2、建议该矿对接触噪声作业岗位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应离开噪声环境,以缓解听觉疲劳。日接噪声时间应控制在1-2小时内。 3、该矿应按照规定的要求正确佩戴防尘口罩、防噪耳塞。并配置防震动手套。 4、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工作,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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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2020年3月20日,3名专家张云生、沈航、唐凤年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报告书》应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内容分析与评价。 2、《报告书》应对粉尘、噪声超标岗位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3、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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