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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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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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宋全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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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铸造件加工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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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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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依据《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铸造件加工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以下简称“专篇”)中设计内容及本项目实际投产运行情况,本次的评价范围包括:21#-2厂房:原料跨、熔炼跨、铸造跨、缓冷跨、精整跨、涂装打磨跨、喷漆跨和成品跨。21#-4厂房:休息室、办公室、库房。辅助设施:配电室、化验室、水泵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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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李景凯、于礼昂 |
现场采样人 |
李景凯、于礼昂、郝德鑫、刘姣 |
检测人 |
邵长颖、刘文龙 |
采样时间 |
2020年8月13~16日 |
检测结果 |
粉尘检测点4个,均符合要求; 毒物检测点5个,均符合要求; 噪声检测点9个,8个检测点符合要求,1个检测点不符合要求; 工频电场检测点3个,均符合要求; 手传振动检测点1个,符合要求; 高温检测点2个,均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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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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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该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同时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劳动者公布,并向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报告。该公司应当及时更新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本项目应在竣工验收30日之内应向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申报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该公司在本项目各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告知卡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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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2020年10月16日,陈吉旭、唐凤年、沈等3名专家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报告》应完善项目试运行情况,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的分析与评价,客观、科学进行职业病防治的预期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