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沈阳裕丰源化工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沈阳化学工业园沈西四东路7号 |
||
联系人 |
田洪星 |
||
项目名称 |
沈阳裕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8—羟基喹啉、500吨8—羟基喹啉铜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沈阳裕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8—羟基喹啉、500吨8—羟基喹啉铜建设项目属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在其竣工验收前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本次评价范围为沈阳裕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8—羟基喹啉、500吨8—羟基喹啉铜建设项目包括的利用闲置厂房(主要为丙类库房)建设年产1000吨8—羟基喹啉、500吨8—羟基喹啉铜生产线。 |
||
现场调查人 |
郝德鑫、赵欢 |
现场采样人 |
郝德鑫、赵欢 |
检测人 |
牛菲、齐文、刘文龙、李雪薇 |
采样时间 |
2019年8月7日-9日 |
检测结果 |
噪声:5个检测点,符合要求。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
建议 |
1、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2、对密闭空间进行维修时,应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入前先对密闭空间进行通风,并配置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仪,作业人员应佩戴并正确使用好防毒面具,设有专人在外面监护。 3、对生产设备的的密封性、各种防护设施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4、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的要求,氨有毒气体报警仪预报值应为20ppm、报警值为40ppm。 5、建议在生产车间设置局部通风,防止有毒物质的扩散。 6、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预防发生氨储罐和浓硫酸储罐的泄露事故。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0年9月4日,3名专家宁康、陈吉旭、沈航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 进一步完善生产装置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2. 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 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其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