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沈西大道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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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沈西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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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龙健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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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沈西大道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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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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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于2000年10月0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陆广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高空作业升降式)、危险货物运输(3类1、2、3、4、5、6项);成品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油、煤油、柴油、易燃液体批发;润滑油、润滑脂、燃料油、化肥、化工原料、沥青(上述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汽车零配件、纺织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及配件、五金交电、工艺品、照相器材、通讯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卫生洁具用品、加油机及配件、消防器材、家具、灯具、家用电器、初级农产品销售;房屋、机械设备租赁,汽车清洗服务,三类汽车维修,住宿;报刊期刊图书零售,音像制品经营,彩票代理销售,代理收取水电公用事业费,票务代理,广告业务,计生用品、劳保用品零售,煤炭销售;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餐饮管理,泊车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充电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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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陈江南、闫鹏 |
现场采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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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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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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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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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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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本拟建项目进入设计阶段后,建设单位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试运行30~180天内,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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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0年7月2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组织3名专家宁康、芦鹏、王冬雷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完善通风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分析。 (3)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