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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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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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吕应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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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煤气柜重大危险源隐患整治项目—转炉煤气加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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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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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5万立转炉煤气柜最大供气量为30000m3/h,加臭剂用量为0.6kg/h,年转炉煤气转供量为262800km3,加臭剂年用量5256kg。8万立转炉煤气柜供气量为45000Nm3/h,加臭剂用量为0.90kg/h,年转炉煤气转供量为394200 km3,加臭剂年用量7884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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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梁延冰、王楠 |
现场采样人 |
曲娜、王楠、岳贵峰 |
检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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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2018年 10月 10日 ~10月 12日 |
检测结果 |
气柜三班岗位工、气柜二班岗位工接触的一氧化碳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2007)中规定的要求。 气柜三班岗位工、气柜二班岗位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部分:物理因素》( GBZ 2.2-2007)中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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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项目应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燃气供应”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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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本项目应在 5万立转炉煤气柜区域和 8万立转炉煤气柜区域设置“当心中毒”等警示标识。 2、本项目应在 5万立转炉煤气柜四氢噻吩储罐区域和 8万立转炉煤气柜四氢噻吩储罐区域设置围堰。 3、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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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8年 11月 24日,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中心组织 3名专家李卫平、陈建军、韦向阳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意见:1、核实评价范围;2、细化加臭剂检测探头的设置;3、核实车间卫生特征分级,并完善辅助用室的评价;4、补充应急救援措施及外委作业方面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