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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十五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存档编号

WYAP/WH-XZ-1906-041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十五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简介

葫芦岛第十五加油站占地面积1884.9m2,设有埋地卧式SF双层油罐4座,站房1座,罩棚1座,卫生间1座,仓库1座,2台税控潜泵式加油机,工艺管道和动力照明系统,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实体围墙等。该加油站三年来周边情况未发生变化,2019年4月该站进行了双层罐及双层管道改造(原址、罐容未变),其他设备设施未发生变化。

该站在的4座油罐中:3座20m3车用乙醇汽油罐,1座20m3柴油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以下称《规范》)第3.0.9条关于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其油罐总容积为70m3(柴油折半计入),属三级加油站。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沈海波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  名

专  业

耿志超

安全

项目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娇

评价报告编制人

宋喆

评价报告审核人

刘淼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姓  名

专  业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编号

宋喆

化工工艺

1700000000200337

武勇

电气

1700000000300030

王英楠

化工机械

1100000000302557

沈海波

自动化

1500000000200548

李在永

安全

1100000000200010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沈海波、宋喆刘淼耿志超、武勇、李在永

项目技术专家

-

现场勘查人员

武勇、宋喆、王英楠、沈海波、李在永

现场勘查时间

2019528  2019713

现场勘查主要任务

现场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所涉相关设备、设施,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勘查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713

评审组织单位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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