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蒲新路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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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新路与七星大街交汇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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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龙健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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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蒲新路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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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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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5210.66万元建设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蒲新路加油站,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与蒲新路交汇处西南角主要建设有5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多媒体加油机、地下建筑5个油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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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陈江南、闫鹏 |
现场采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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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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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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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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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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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本拟建项目进入设计阶段后,建设单位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试运行30~180天内,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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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0年7月2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组织3名专家宁康、王冬雷、芦鹏,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意见:(1)完善评价依据,删除高毒物品相关标准。 (2)完善通风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