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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研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吨催化助剂和新材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存档编号

WYAP/WH-YS-2305-002

项目名称

盘锦研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吨催化助剂和新材料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简介

盘锦研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研峰科技”)成立于2016年8月17日,住所为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园区街南、工贸路西2111020090140232(工业园区),其建设的年产130吨催化助剂和新材料建设项目位于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西扩区内。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生产的目标产品氢化铝锂、苯硅烷(闭杯闪点8℃)、二碘硅烷(闭杯闪点38℃)、中间产物氢化锂及副产品氢溴酸属于危险化学品。按照《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辽安监管三〔2016〕24号),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分别于2021年9月23日和2021年4月20日取得盘锦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该生产装置已于2022年11月竣工,现正处于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之中。总体看,其试生产情况良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要件之一。为此,研峰科技特委托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130吨催化助剂和新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与研峰科技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后,随即组成了安全评价项目组,到建设单位现场进行勘察,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在充分调查研究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相关情况后,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数据,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对研峰科技年产130吨催化助剂和新材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编制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研峰科技共有60名员工,公司设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于安环部办公室,公司设有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刘洋

项目技术负责人

 

 

王鹏

化工工艺

项目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娇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洋 杨浩宇

评价报告审核人

刘淼

参与评价的

安全评价师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编号

刘洋

安全

1200000000100097

高晓丹

化工机械

S011021000110192000613

武勇

自动化

S011021000110191000292

宋吉祥

电气

1600000000300411

杨浩宇

化工工艺

S011021000110203000549

参与评价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洋 武勇

项目技术专家

 

现场勘查人员

刘洋 杨浩宇

现场勘查时间

2023.5.6

现场勘查主要任务

企业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工艺设施、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勘查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12.18

评审组织单位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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