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输气管道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盘锦宝恒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整个工程建设总投资9985.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426.24万元,安全投入249.63万元。该输气管道主要为辽滨新城工业园区企业供气,作为工业原料。
天然气气源来自大连—沈阳天然气管道和秦皇岛—沈阳天然气管线之间的营口-盘锦联络线。
该输气管道采用常温输送,4#阀室-荣兴分输站的管线设计压力 4MPa,管径为Φ406.4×8;荣兴分输站-北燃老区管线设计压力为1.6MPa,管径为管径Φ323.9×6.5;荣兴分输站-石油工业基地管线设计压力为1.6MPa,管径为Φ457×8。
该输气管道线路经过区域全部位于盘锦市大洼县。该输气管道站外管道均选择L360级钢。
该输气管道荣兴分输站、计量点为五级站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的规定,天然气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该输气管道所涉及的介质是天然气,属易燃、易爆的危险物质。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其输气管道项目输送的天然气属于甲B类火灾危险性物质。荣兴分输站使用的加臭剂四氢噻吩属于第3.2类易燃液体。
(2)该输气管道属于输送可燃、易爆气体的长输管道,且管道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6MPa,故构成重大危险源。
(3)通过输气管道事故后果模拟分析,如果管道发生小孔泄漏,其致死半径为16.67m;如果管道发生断裂泄漏,人员致死半径为37.89m。
(4)通过对管线走向及站场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的检查,选址及总平面布置满足规范要求。
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基本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要求,本评价报告又针对该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实完善了一些安全对策措施。如在今后的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本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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