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大连石城实业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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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本项目建于庄河市石城乡北嘴屯,工程地点位于石城岛西北端,北距庄河港仅4km,地理坐标为东经122°58′12″,北纬39°3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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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韩德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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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庄河市石城乡北嘴陆岛交通码头新建泊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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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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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新建2个1000GT客货滚装泊位及其配套设施,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控制室、柴油发电机室、后方场地(车辆待渡场)、单向航道及导助航设施(突堤码头新建1座堤头灯,航道和港池水域角点处设10座灯浮标助航)、生活泵和消防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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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谢飞、姜晗 |
现场采样人 |
谢飞、李景凯 |
检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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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2020年6月19日 |
检测结果 |
物理因素:4个噪声检测点,均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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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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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在高温天气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要求现场工作人员佩戴太阳镜、遮阳帽等防暑的个人防护用品,为现场工作人员发放绿豆汤、冰镇饮料等防暑降温饮料。 本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可能存在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气象局发布的天气情况,如有超过35℃的高温天气,应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接触高温的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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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0年11月12日,3名专家赵鹏、梁晶、姜红梅在庄河市对本项目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 专家组建议: 1、核实气象资料,明确本项目是否为高温天气作业; 2、完善高温天气作业的分析评价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3、按评审验收组成员意见进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