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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发布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文件(征求意见)

  • 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的,直接认定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及参数检测能力,不重复审核检测方法建立情况。

  • 对未取得CMA证书、CNAS证书的,或CMA证书、CNAS证书未覆盖的检测项目,要审核每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建立情况。

申请单位应编制检测方法验证、确认或论证程序,规范开展检测方法验证、确认或论证,详细记录每项检测方法建立的内容、过程和结论,并规范出具检测应用报告。采用国家、国外、行业、团体标准检测方法,应进行方法验证;采用文献提出的检测方法,应对方法进行确认;采用实验室自行研究制定的检测方法,应对样品采集和检测技术指标进行研究,编写研究报告,并经至少三名国家级或省级职业健康检测专家进行审核论证。

  • 主要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

甲级: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五年以上。

乙级:无要求

  • 专业技术人员

甲级:不少于30名;高级不少于10名;中级占60%,检测不少于10人;评价不少于10人,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含高级人员不少于1名;公共卫生不少于3名,含高级不少于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作五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乙级:不少于15名;高级不少于3名;中级占30%;检测不少于5人;评价不少于5人;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含中级不少于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作3年以上;或中级工作8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 人员培训

2017年1231日前,已取得原省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指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达到考核评估合格要求

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岗前专业培训,机构可以自行开展或委托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机构自行开展的,申请甲级的岗前培训老师应为国家级职业健康相关专家,申请乙级的岗前培训老师应为国家级或省级职业健康相关专家;

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每年不少于8学时的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培训;

  • 人员说明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等能力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认定:①博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②硕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4年;③大学本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6年;④大学专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8年。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等能力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认定:①博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7年;②硕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0年;③大学本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2年。

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指所学专业为职业卫生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劳动保护、暖通空调、供热与通风等相关专业或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

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指所学专业为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劳动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专业或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

检验专业人员指所学专业为分析化学、仪器分析、卫生检验和临床检验等相关专业或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

相关专业能力可通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学术专著(主编或副主编)、科研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发明专利(署名前三)、科技进步奖(排名前三)等从业经历证明材料认定。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取得“核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认定为“核工程类专业”行业工程技术人员。


来源:职业卫生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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