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台二街39号 | ||
| 联系人 | 张雷 | ||
| 项目名称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
| 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
| 项目简介 | 本次评价范围包括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涉及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包括生产部(生化提取车间、固体车间、口服液车间)、质量部和工程部共3个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价对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拟采取的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用品,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及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等方面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 现场调查人 | 杨陈、刘倩 | 现场采样人 | —— | 
| 检测人 | —— | 采样时间 | —— | 
| 检测结果 | —— |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
| 建议 | (1)经常对除尘器、通风空调设施、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磨损老化增加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 (2)其他详见报告“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与建议”章节。 |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0年9月21日, 3名专家,张秋玲、高明和刘勇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进一步完善办公质检楼的竖向布置评价与建议; 2、补充称量配料等工位防尘措施的相关内容及评价; 3、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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