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 ||
| 地理位置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 | ||
| 联系人 | 唐家俊 | ||
| 项目名称 | 大连石化公司高含盐浓水综合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 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为对其高含盐浓水综合治理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特委托本公司对其高含盐浓水综合治理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 现场调查人 | 赵欢、谢飞 | 现场采样人 | 赵欢、谢飞 | 
| 检测人 | 无需检测 | 采样时间 | 2020.9.20 | 
| 检测结果 | 污水操作工接触的噪声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要求。 |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
| 建议 | 本项目岗位工人在进行取样作业时应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并站在上风向进行取样。 本项目应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09)第5.2条:氨有毒气体报警器预报值为15mg/m3,警报值为30mg/m3;硫化氢有毒气体报警器预报值为5mg/m3,警报值为10mg/m3;臭氧有毒气体报警器预报值为0.15mg/m3,警报值为0.3mg/m3。并在下一步设计过程中明确报警器具体设置位置。 本项目应在下一步设计中明确各生产场所设备布局情况。 本项目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要求,补充本项目的警示标识。 |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0年9月24日,3名专家臧佳明、梁晶、姜红梅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 专家组建议: 1、完善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分析与评价; 2、细化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按评审组成员意见进行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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