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北方华锦石油化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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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辽宁盘锦双台子区中华北路与双绕总干渠交叉口南侧0.3公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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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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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方华锦石油化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华锦9号门加油加气充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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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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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范围为拟新建一座加油与CNG加气子站合建站并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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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孙贝贝、郝德鑫 |
现场采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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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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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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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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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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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华锦集团配备有空气呼吸器,但可研报告中未明确说明该站设有情况。在下一步的初步设计中完善说明。 2、化粪池清理污泥时应配备防毒面具,防止硫化氢中毒。 3、本项目应加强生产设备日常检维护,防止密闭不严突发的大量泄漏危害事故发生,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定期检维护,确保其防护性能。 4、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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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0年9月23日,3名专家李刚、宁康、张秋玲老师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2、完善应急救援内容的分析与评价。 3、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其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