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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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号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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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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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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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控评√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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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法定代表人为袁光旭,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13.59万,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号路1号。2012年3月正式投产,焦炭的生产能力为98×104t/a,焦炉煤气的生产能力为4.0×108m3/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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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刘倩、陈江南 |
现场采样人 |
魏儒杰、曲娜、陈江南 |
检测人 |
冷斌、邵长颖、周桦 |
采样时间 |
2015年4月17~22日 |
检测结果 |
粉尘:检测点13个,11个CTWA符合要求,7个超限倍数符合要求; 毒物:检测点23个,20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点30个,30个符合要求;高温监测点6个,4个符合要求;工频电场检测点7个,7个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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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炼焦行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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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在对建设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运行阶段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从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与建议,以便建设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予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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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5年10月13日,在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3名专家陈吉旭、沈航、唐凤年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应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岗位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通风除尘、防暑降温等措施;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管;并按要求职业健康监护相关内容的分析和评价,补充建筑卫生学相关内容的分析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