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华能盖州青石岭风电场 |
|||
地理位置 |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头道镇 |
|||
联系人 |
刘浩 |
|||
项目名称 |
华能盖州青石岭风力发电项目 |
|||
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境内,场区中心坐标在东经122°23′至122°30′、北纬40°25′至40°29′。建设地点详见,附件1:地理区域位置图。本项目安装33台SL89-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单台风机容量1500kW,总装机容量49.5MW,同时新建一个66kV的升压站,年发电利用小时数约为2071h,年上网电量约为136662MW·h。本项目总投资为47404万元,其中累计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约281.9万元,主要用于防护围栏等建筑工程,防护设施设置、工人健康检查、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等。 |
|||
现场调查人 |
梁延冰、刘仁冬 |
现场采样人 |
梁延冰、李景凯 |
|
检测人 |
郑莹、刘艳茹 |
采样时间 |
2015.7.24~7.26 |
|
检测结果 |
毒物;6个都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2个噪声符合要求,11个工频电场符合要求;1个高温符合要求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
建议 |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卫生培训。(2)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的劳动者和转岗到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劳动者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3)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正压空气呼吸气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良好使用。(4)对劳务用工及外委作业人员,明确双方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等方面的责任(5)建议在蓄电池间门前设置“注意通风”,在升压站入口处设置“当心工频电磁场”、“注意高温”等警示标识,在公告栏内公布检测结果信息。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5年9月9日, 3名专家李玉杰、陈吉旭、葛永涛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意见: 1、《报告书》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调查与评价,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规范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内容等通知》的要求,补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职业健康监护等表格 2、建设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补充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