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沈阳帕卡濑精有限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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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辽宁省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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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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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沈阳帕卡濑精有限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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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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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沈阳帕卡濑精有限总公司位于辽宁省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00号,与沈阳浩博实业有限公司、沈阳爱克浩博化工有限公司合建在一个园区内,称为沈阳浩博工业园。整个园区占地面积约120000m2,建筑面积10000m2,主要包括3个生产车间、2个库房和3个办公楼,共6条生产线。防锈化成剂产品产量为2417t/a;脱脂剂产品产量为3155t/a;前处理产品1000t/a;密封胶车间产品产量为1000t/a;油品车间产品产量为320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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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谢飞 魏儒杰、刘倩 |
现场采样人 |
梁延冰、刘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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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冷斌、刘艳茹、刘瑾、刘双 |
采样时间 |
2015年4月15日-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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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粉尘:都符合要求/5个CTWA符合要求,5个超限倍数符合要求 毒物;都符合要求/13个CTWA符合要求,7个CTSTEL符合要求,6个超限倍数符合要求,4个CMAC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都符合要求/7个噪声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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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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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在对建设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运行阶段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从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与建议,以便建设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予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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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5年7月29日, 3名专家王燕、常春祥、唐风年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报告书》应对已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重新核对筛选;对其他粉尘、聚氯乙烯粉尘的认定应进行说明;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应按岗位进行;核对用人单位工作制度。 2、用人单位应按要求落实液体车间和粉体车间的系统通风,以满足设计要求;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的要求,为劳动者发放合格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使用,护听器的选择应符合《护听器选择指南》的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其能正常有效使用;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告知。 3、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