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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帕卡濑精有限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沈阳帕卡濑精有限总公司

地理位置

辽宁省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00号

联系人

王旭东

项目名称

沈阳帕卡濑精有限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类别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沈阳帕卡濑精有限总公司位于辽宁省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00号,与沈阳浩博实业有限公司、沈阳爱克浩博化工有限公司合建在一个园区内,称为沈阳浩博工业园。整个园区占地面积约120000m2,建筑面积10000m2,主要包括3个生产车间、2个库房和3个办公楼,共6条生产线。防锈化成剂产品产量为2417t/a;脱脂剂产品产量为3155t/a;前处理产品1000t/a;密封胶车间产品产量为1000t/a;油品车间产品产量为3202t/a。

现场调查人

谢飞  魏儒杰、刘倩

现场采样人

梁延冰、刘倩 

检测人

冷斌、刘艳茹、刘瑾、刘双

采样时间

2015年4月15日-4月17日

检测结果

粉尘:都符合要求/5个CTWA符合要求,5个超限倍数符合要求

毒物;都符合要求/13个CTWA符合要求,7个CTSTEL符合要求,6个超限倍数符合要求,4个CMAC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都符合要求/7个噪声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

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建议

在对建设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运行阶段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从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与建议,以便建设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予以实施。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5年7月29日, 3名专家王燕、常春祥、唐风年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报告书》应对已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重新核对筛选;对其他粉尘、聚氯乙烯粉尘的认定应进行说明;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应按岗位进行;核对用人单位工作制度。

2、用人单位应按要求落实液体车间和粉体车间的系统通风,以满足设计要求;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的要求,为劳动者发放合格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使用,护听器的选择应符合《护听器选择指南》的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其能正常有效使用;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告知。

3、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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