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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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大连市金州新区大孤山半岛西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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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胜东:15942893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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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配套液体化工品码头扩建工程6#泊位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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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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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1)本项目为扩建项目。行业类别为货运港口业。总投资为10029万元人民币。 (2)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5000吨级液体化工品泊位1个,码头总长度330m,码头前停泊水域宽36m,设计底高程-10.6m。本项目只负责对二甲苯(PX)和乙酸原料的接卸,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71.5万吨,年吞吐量为70万吨。 (3)工作班为四班三倒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根据现场调查,受航道影响,本项目接船任务的使用频度较低,其中对二甲苯的接船任务为1个月停靠一次,乙酸接船任务为6个月停靠一次,对二甲苯为5000t船舶,乙酸为3000t船舶,每次停靠时间约11h,其中包括船停靠、商检、对接、送样、船舱起泵、化工品输送结束。当无船舶停靠时,码头业务员主要负责码头的日常巡检,当有船舶停靠时,码头业务员主要负责输送化工品过程中的定点看护。 (4)本项目由码头、栈桥及相应的码头工艺设施、变电所、泡沫站等配套设施组成。 (5)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料为对二甲苯(PX)、乙酸(H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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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王楠、魏儒杰 |
现场采样人 |
王楠、魏儒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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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滕璇 |
采样时间 |
2015.3.6、201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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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毒物;都符合要求/2个CTWA符合要求,4个CSTEL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都符合要求/1个噪声符合要求,1个工频电场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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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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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建议建设单位定期组织针对对二甲苯、乙酸职业中毒的应急演练,做好相关记录。 (2)本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3)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本项目在投产后应加强储运设备的检修、保养,并做好维护记录,防止跑、冒、滴、漏。 (5)本项目投产后定期检查及维修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保证急性事故应急救援设施配备完善。 (6)当乙酸、对二甲苯、氮气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时,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泄漏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7)本项目卸船前对船周围进行设置围油栏作业工作,应选择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承包方,与其订立安全协议时,应明确双方职业病防治责任,包括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设置、人员培训、职业健康检查、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危害告知、职业卫生档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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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5年5月26日, 大连市安监局组织5名专家王敏、赵鹏、刘金英在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评价机构按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建设单位按《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和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后,依程序上报。 专家组建议:1、《报告书》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补充正常生产后职业病防治预期效果分析;2、建设单位应完善液体泄漏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演练;规范设置公告栏并补充合同告知;3、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