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天津克瑞斯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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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昌和街2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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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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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天津克瑞斯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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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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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范围为天津克瑞斯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0台燃气装置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库房和门卫各一座。本项目给排水、供热、供电均依托市政,可满足本项目需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报告主要针对其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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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杨陈、曲娜 |
现场采样人 |
杨陈、曲娜 |
检测人 |
刘瑾、冷斌、杜文乐、刘文龙、牛菲 |
采样时间 |
2020年8月18日~10日 |
检测结果 |
(1)毒物和粉尘 各受检岗位接触毒物和粉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要求。 (2)物理因素 各受检岗位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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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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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定期对焊接作业地点的移动式焊接烟尘设备、抛丸机自带的除尘净化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防护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同时应定期养护生产设备,避免设备磨损老化增加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 (2)其他详见报告“措施及建议”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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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1年1月14日, 3名专家,宁宇、魏志强、安正义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细化生产工艺描述,明确外委范围;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3、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调查,完善合理性、有效性评价。 4、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