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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 | 应急管理部发布2021年1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央办公厅告

2021年  第1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应急管理部“高风险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自2021年1月26日起移交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受理和办理。应急管理部行政审批窗口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应急管理部


  2021年1月26日







来源:应急管理部、中国安全生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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